一、采购人: 五莲县洪凝街道中心小学 地 址:五莲县育才路4号
联系方式: 0633-5810031
采购代理机构: 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五莲县富强路66号
联系人: 王治森
联系方式:0633-2258617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莲县洪凝街道中心小学新建综合楼安装电子屏、音响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WL-ZFCG2018-13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元) |
1包 |
供货及安装电子屏、音响设施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清单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且营业执照涵盖经营范围。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未被人民法院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开标时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申请查询所需材料见附件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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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 2018 年 5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五莲县富强路66号)
3.方式: 现场购买
4.售价: 150元/套,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服务)
5.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5.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5.3供应商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公告期限: 2018 年 5 月 18 日 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 年 5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华 联系方式: 0633-5810031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发 布 人: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 5 月 18 日
附1: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书
XXX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参加XXX(单位)XXX(项目名称、编号)报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XXXX(单位/个人)(近三年)等在年月日至年月日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XXX公司(公章)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2:
申请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所需材料:
1、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申请书(包括投标项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2、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