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受永和县公安局委托,对永和县公安局雪亮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永和县公安局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BFZL2018SG007
预算金额:662万元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2包:①永和县雪亮工程;②永和县雪亮工程传输链路工程。
2、招标范围:永和县公安局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3、工期:第一包:150日历天,
第二包:150日历天
4、项目地点:临汾市永和县
五、参加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具体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8.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报名须携带相关资料:
第一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主要产品(前端摄像机、视频服务器)具有公安部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需在有效期内);根据市发改委、市综治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临汾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临发改信息发2017[338]号)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在要求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要求投标人对用户现场环境充分了解,需对现场进行勘察。提供永和县公安局出具的现场勘察回执单(加盖用户公章)以及现场勘察设计图纸;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第二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永和县公安局出具的现场勘察回执单(加盖用户公章)以及现场勘察设计图纸;最近一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电子版壹份,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或word文档内)。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套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6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和县公安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57-752581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向阳西路仁和苑小区4单元201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57-229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