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领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警用装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警用装备
批准文件编号:7118002109
采购文件编号:NMLH-201805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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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1 | 详见 | 3128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具有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5月28日至2018年06月0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712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hh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资料提供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1、报名人的身份证;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4、投标人在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5、投标人近一年(2017年度)针对被授权人的社保缴纳凭证;6、投标人近一年(2017年度)公司纳税证明;7、投标人近一年(2017年度)公司财务状况报告;8、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9、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 下午 03:00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712室
开标时间:2018年6月20日 下午 03:0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06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领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712室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窦明烜
联系电话:0471-3901555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丰州路支行
开户行:内蒙古领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156000000092057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471-5277396
内蒙古领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