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演出设备定点租赁项目(项目编号:2018-HCCS-SH721)作出补充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将磋商文件第4页的“磋商项目一览表”更改为: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主要内容 |
数量 |
控制价 |
演出设备定点租赁 |
一 |
普通配置,具体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3000元/场·次 |
二 |
高端配置,具体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6000元/场·次 |
|
三 |
P3LED屏幕模组,具体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280元/㎡ |
2、磋商文件第29页,“一、租赁清单表”中增加“(三)P3LED屏幕模组参数要求”,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
3、磋商文件第31页,“二、项目相关要求”中的“1、考虑到不同演出场次的效果要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本次租赁设备分为普通版配置设备及高端版配置设备。采购人将根据每演出场次的效果需要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所需设备的配置要求(普通版配置设备或高端版配置设备)。费用以采购人通知租用设备的配置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更改为“1、考虑到不同演出场次的效果要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本次租赁设备分为音响灯光普通版和高端版的配置设备及P3LED屏幕模组。采购人将根据每次演出的效果需要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所需音响灯光设备的配置要求(普通版配置设备或高端版配置设备)以及是否需要配备LED屏幕模组。费用以采购人通知租用普通版或高端版的配置设备及LED屏幕的实际租用情况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
4、推迟磋商文件购买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4.1、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即刻起至[2018年06月0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00:00](北京时间)
4.2、磋商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06月06日]下午[3:0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3、磋商时间、地点: [2018年06月06日]下午[3:00:00](北京时间)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按磋商文件规定,本通知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磋商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0592-6581288,传真:0592-6080599。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8日
回 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发来的《厦门华沧-关于2018-HCCS-SH721-演出设备定点租赁项目的补充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执!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演出设备定点租赁
一
普通配置,具体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1项
¥3000元/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