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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师电子政务网络及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8-06-01 来源:新疆兵团采购

第十一师电子政务网络及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党委机要局的委托,对第十一师电子政务网络及视频会议系统关键设备采购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正元招字 [2018-020-CG]

二、项目名称:第十一师电子政务网络及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

品目名称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要求

投标保证金(万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元)

网络设备

锐捷路由器

RG-RSR7708-X

1

配备双引擎、双交换网版、双电源、1块业务线卡

2

200

锐捷核心交换机

RG-S6000C-48GT4XS-E

2

每台配备双电源且每台2个万兆多模光模块

锐捷汇聚交换机

RG-S5750-24SFP/8GT-E

2

每台配2个多模光模块和2个单模光模块

锐捷接入交换机

RG-S2928-E V3

10

每台配2个多模光模块和2个单模光模块

视频会议设备

华为MCU设备

1

VP9650MCU

(24路.1080P30)

华为视频会议终端

2

TE50

华为视频业务管理平台

1

SMC2.0基础整机,包括RH2288 V3服务器和SMC软件

快捷模块化混合矩阵

PRO-MAX(36*36)

1

(16进16出),根据需要选择接口和数量

本次采购内容为购置第十一师电子政务网络及视频会议系统关键设备等一套;采购范围:包括采购所需的设备(产品)以及配套的配件辅材、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装卸、安装及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采购清单参数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要求谈判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谈判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的同时,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和厂商授权,明确三年质保和原厂商安装调试;且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生产(供货、销售)、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相关方面的能力,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信誉良好,且具有一定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能力等方面完全适应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要求;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谈判;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6月1日10:00至2017年6月6日19:30(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报名并付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提示:网上付费成功后,必须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谈判活动。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创天大厦),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6月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创天大厦)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党委机要局

联 系 人:席庆

联系电话: 0991-6686499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施昕尧

联系电话:0991-6171918  传真:0991-617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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