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尚德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翼城县人民文化馆的委托,对2018年消夏月文化活动灯光音响租赁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2018年消夏月文化活动灯光音响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SDXD-ZC-2018005
三、项目最高控制价:13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
1、本次谈判共分一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2018年消夏月文化活动灯光音响租赁项目工作,主要租赁设备及服务范围包括:双十五寸防雨全频线阵音响、32单路通道调音台、专业演唱数字效果器、八进八出数字音频处理器、无线麦克风、专业电容合唱话筒等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报价人信誉良好,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许可范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应为有效合法期内)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有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成功后需收回);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失信主体不得参加本次报价。
注:1、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贰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
2、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5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7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谈判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翼城县人民文化馆
联系地址:翼城县兴华街3号
联系人:邹亚莉
联系电话:15525952929
代理机构:山西尚德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汾市尧都区教授花苑公园8号楼3单元201室
联系人:林娅
联系电话:0357-21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