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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自动抓拍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8-07-10 来源:辽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市区采购

                   

大连市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自动抓拍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委托,就大连市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自动抓拍系统建设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

项目名称:大连市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自动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1.3

招标编号:TXCG-180530

1.4

采购预算:562.29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 财政资金(万元)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总预算资金(万元)
大连市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自动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562.2900 0.0000 562.2900
1.5

该项目有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3天公布。

1.6

招标内容:新建固定式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系统1套、新建黑烟车自动抓拍系统1套、升级改造黑烟车自动抓拍系统2套、新建机动车污染环境执法取证平台1套、升级改装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车1套。

1.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资格后审

2.2

截至2018年7月30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3

报名其他条件:3.1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供应商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3.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具有售后服务委托协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l.gov.cn/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4)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被委托方营业执照、委托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5)网上报名回执码(原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到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8年07月10日起至2018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兴工南五街17号福佳新天地E座一单元9楼1912室;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6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10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大连市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自动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110000.00 2018年07月27日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7月31日13:00至2018年07月31日13: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二 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7月31日13:30:00;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7月31日14:00:00

 

(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二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东路600号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兴工南五街17号福佳新天地E座一单元9楼1912室

  邮编:

 

  邮编:

116021

  联系人:

赵凌卓

  联系人:

王德麟

  电话:

0411-86658800

  电话:

0411-83897701

  传真:

 

  传真:

0411-8389770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dltxzb@sina.com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自2018年07月09日起,至2018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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