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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TOCC张家口分中心暨京藏高速监控中心升级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2018-07-10 来源:河北交通招投标网招标

  河北省TOCC张家口分中心暨京藏高速监控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字【2018】131号批准建设,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以下简称“比选人”)现对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比选范围和内容

  比选范围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造价等招标代理业务。

  二、对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3年(2015年07月01日至今)以来至少完成1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交通信息化工程的招标代理业绩。业绩以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发展与改革(计划)委员会指定的网站上公示内容为准。

  信誉要求:申请人在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3年以上(含3年)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近3年内(2015年07月0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交通信息化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业绩以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发展与改革(计划)委员会指定的网站上公示内容为准。

  2)拟到本项目任职的其他人员至少4人:有从事3年以上(含3年)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招标代理机构需在张家口市发改委登记。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 2018 年07 09 日至 2018年07 11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 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张家口市桥东区花园小区10号楼4单元102室) 购买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携带U盘),售后不退。

  3)在获取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购买时无须提供)获取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

  四、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1)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17 日9时00分,地点为东升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2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上发布。

  比选人: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世纪路16号

  联系人: 王福田

  电 话:0313-4013606-2432

  邮 编:075000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花园小区10号楼4单元102室

  邮 编:050051

  联 系 人:王盛

  电 话:0313-206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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