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乐昌监狱的委托,对广东省乐昌监狱指挥中心无人机及反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8201HG2013C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乐昌监狱指挥中心无人机及反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34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指挥中心无人机及反无人机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适用的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 公开报名 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2016或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诚信投标声明》(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4附件1)。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13日 至 2018年7月2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 14时30分(注2018年8月3日14时00分开始授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8年8月3日 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7月13日 至 2018 年7月2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伍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18 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传真:020-83595411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邮编:510010 |
(二)采购人 :广东省乐昌监狱 联系人: 传真: |
地址:乐昌市人民北路268号 联系电话: 邮编: |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