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采购项目为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三远一网”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三远一网”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NYZJGK2018-10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南阳市境内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采购预算:249.8万元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2.5采购范围:“三远一网”建设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及相关服务(详细参数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2.6质保期:2年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2.8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9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将其资格授权予河南本地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政府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参与投标,但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资格授权文件。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三川盛唐商务苑二期21幢901室。
4.3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以上4.3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的,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4.4 招标文件500元/本,现场购买。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6.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南阳市卧龙区信臣路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0377-62270516
采购代理: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三川盛唐商务苑二期21幢901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390881
传 真:0377-60390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