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鄂采计[2018]-16965号)的要求,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警装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进行询价。
一、采购要求
1.1项目名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警装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YC2018083
1.3采购内容:采购通道式X光机、鞋底金属探测器、台式危险液体探测器、防爆罐、防爆毯及围栏、身份证阅读器等,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4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 30 天;
1.5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 34 万元(大写:叁拾肆万元整)。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2.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备查,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周内查询结果为准,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网上查询核对);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报名
3.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19日,每天09时00分~12:00,14:30~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58号红旗置业2楼)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询价文件。
3.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10时00分(9时30分开始接收询价响应文件)。投标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该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3楼院务会议室,否则视为自动弃权,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18年7月27日10时00分。
5.2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3楼院务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元整,其缴纳方式详见询价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体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叶莉莉
联系电话:0717-5193254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58号红旗置业2楼
联系人:刘龙华
联系电话:0717-644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