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对 梅州市综治视联网系统链路及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00-201807-mz045002-0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综治视联网系统链路及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2,650,000 四、采购数量:5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招标文件编号:GDQY18MZFG05008 2、项目内容:梅州市综治视联网系统链路及服务 3、最高限价(元):78,542,160
4、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或提供在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人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在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可使用其总公司或授权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及业绩等信息};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人总公司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③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合法授权书复印件(或提供在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人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7月25日 至 2018年07月3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 十、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25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3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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