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项目编号:TXJ-0390-2018014 |
批复编号:2018年042号 |
资金来源:预算内 |
供货期:7日内 |
采购预算:23.00万元 |
保证金:4500.00元 |
采购人: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 |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2-2684322 |
采购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60993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建业森林半岛15号楼2单元102室 邮 箱:txjbjhb@163.com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采购内容:高清编码器1台、标准庭审主机1台、证据展示台1台、高清高速球型摄像机1台、球机吊装支架1台、点对点麦克单元2个台、调音台1台、功放1台、音响1台、远程指挥终端1台、彩色激光打印机1台、液晶电视2台、交换机1台、时间温度显示器1台、操作台1套、辅材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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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内容;以分公司名义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供应商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以上网站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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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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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文件费,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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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2日上午8:00分至下午18: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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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8月3日9: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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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2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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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根据鹤建建【2009】52号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拨付到托管账户。投标结束后,托管账户开户行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回到原拨付账户。如发现投标人有违规违法行为,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办理完投标保证金转账后,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电汇凭证或进账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附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保证金支付证明。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5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前1个工作日17:00时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下列任一帐户均可(以到账时间为准): (1)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010944600026000878 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313497078006 (2)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1045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402497002016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意: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有标段号的还需注明标段编号,未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或注明错误的,会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 联系电话:0392-3362010 提示:投标保证金以到达保证金专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专户。 开标工作结束后,各投标人退还保证金需提供以下证件: ①加盖单位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②加盖单位公章银行转账单; ③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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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②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权利自行查阅,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③谈判文件下载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 公告时间:2018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