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招标文件持有者:招标人──舟山海星轮船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及补充说明,鉴此,发布第1号补遗书,具体内容详见舟山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等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各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申请失败的,责任自负。 代理单位: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80-2047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