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鹤山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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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ZXHN-2018-143 |
批复编号:2018-8-9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预算价:230000元(贰拾叁万元整) |
响应保证金:4000元(肆仟元整) |
采购人: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检察院 |
联系人(联系电话):石先生13939281622 |
采购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卓特科技五楼502室 |
联系人(联系电话):徐先生0392-2192828 |
采购范围及内容:鹤山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系统采购,详见文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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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 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公告期内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结果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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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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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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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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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8月9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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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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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7:00 前到达指定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做入响应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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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账户信息如下: (1)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子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1052 (2)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13497078006 子账号:5010944600026000885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具体事宜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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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关于谈判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 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等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