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卢氏县人民法院法庭信息化应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法院法庭信息化应用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法院
三、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564号
四、变更内容:
原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现变更为: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若检察院出具查询结果的,以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六、发布变更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法院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翰林路北段
联 系 人:杨川阁
联系电话:13707647312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娟
电话:15839880880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