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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高铁沿线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2018-08-07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城区高铁沿线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朝阳市龙城区交通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城区高铁沿线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2.2项目需求:基于朝阳市龙城区高铁沿线立体防控监控综合治理形势的需要,龙城区政府计划在龙城区高铁沿线安装配备监控摄像机,利用运营商传输资源,打造龙城区高铁沿线立体防控视频监控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龙城区境内

2.4合同估算价:人民币79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30日(50天)。此工期为暂定工期,实际工期按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 16:30 时(北京时间);

4.2投标报名要求:

4.2.1投标报名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见本招标公告4.3条款)的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投标报名登记。

4.3投标报名登记须提供的资料包括:

4.3.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3.2营业执照副本、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4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请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 16:30 时(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9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龙城区交通局

地址:朝阳市龙城区长江路五段50号

联系人:王建英

电 话:13464282553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冬敏

联系电话:0421-2804868 18342105225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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