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户外加装LED屏项目(土建部分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户外加装LED屏项目(土建部分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FJYS2018-0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52 876793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联系方式:罗工158804472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0591-87679352 8767937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 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 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 法定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报价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2017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 2018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2018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报价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技术部分正本中)。 注:自2018年08月0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故无法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若能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则无需提供承诺函。 (7)报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8)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时须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未提供者以无效标处理。 注:报价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未提供以上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8月07日 17:35至2018年08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三、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购买标书及服务费汇入账户 |
|
开户名 |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帐 号 |
11713 01001 000 37952 |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52 87679372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1.723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1、直接至我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如是法人,则无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至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2、通过邮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在我司官网首页由 “办事指南”进入“如何购买标书”中下载附件,完整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按照本项目相关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到本公司指定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如是法人,则无需提供)发邮件至我司(均须加盖公章),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8月07日 17:44至2018年08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8月16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6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8月16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根据相关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中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以及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货物中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保部和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执行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时,需提供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所执行的节能清单(环保清单)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优惠内容及幅度详见下表: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
优惠幅度 |
10%(含10%)以下 |
给予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 |
10%-30%(含30%) |
给予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 |
30%-50%(含50%) |
给予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 |
50%以上 |
给予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
注: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列入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在执行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所执行的节能清单(环保清单)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环保清单)中所列产品为准,不再执行此前公布的节能清单。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 (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加分;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加分。
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所执行的节能清单(环保清单)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环保清单)的清单及证书。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加分。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关于 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 部分的 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仅限货物)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①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② 优惠内容及幅度 :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③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 优惠内容及幅度 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填写完整的《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优惠明细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
由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且报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材料中列明的报价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中小企业的依据:(1)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向省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2)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省辖区内税务机关或福建省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省辖区内社保机构及投标企业的公章。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④若所报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技术指标及要求 |
1 |
户外加装LED屏项目(土建部分改造)项目 |
1项 |
人民币:贰拾壹万柒仟贰佰叁拾贰元整(¥217232) |
人民币:肆仟叁佰肆拾肆元整(¥4344)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