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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厅改造项目(灯光舞台设备)询价公告

2018-08-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1. 询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厅改造项目(灯光舞台设备)”采用询价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厅改造项目(灯光舞台设备)

2.2 项目编号:ZC67421-ZXH18131175;

2.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4预算金额:463100.00元。

2.5 采购内容:

序号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LED聚光灯

12

2

LED PAR灯

71

3

LED会议平板柔光灯

12

4

230光束灯

12

5

LED天幕灯

16

6

追光灯

2

7

薄雾机

2

8

电源直通柜

1

9

信号放大器

3

10

灯光控制台

1

11

灯钩

127

12

保险绳

115

13

雾油

6

14

安装线材及辅材

1

15

安装调试费

1

16

舞台顶光吊杆加固

4

17

双层固定吊杆

2

18

幕布

36.75

19

电机及钢丝绳更换

1

20

幕布

262.5

21

电机及钢丝绳更换

1

22

幕布

31.8

23

电机及钢丝绳更换

1

24

幕布

36.75

25

电机及钢丝绳更换

1

26

幕布

31.8

27

电机及钢丝绳更换

1

28

幕布

262.5

29

电机及钢丝绳更换

1

30

舞台机械控制系统

1

注:本项目为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厅改造项目(灯光舞台设备),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询价通知书第五章《采购需求》。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之内。

2.7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2.8本次采购 不接受 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提供2015-2017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8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LED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4.1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2018年08月13日至2018年0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有意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购买本项目询价通知书。

4.3询价通知书发售地址: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08月17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地点:2018年08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4楼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

5.3供应商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00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650718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联系人:王国玺、祝欣

电话:0871-64563522-6053

传真:0871—6310700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市区支行

帐号:250202501920013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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