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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人大视频会议室摄像头及其终端项目(招标编号:中心-YC2018-142)询价采购公告

2018-08-15 来源:江西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委托,就视频会议室摄像头及其终端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中心-YC2018-142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视频会议室摄像头及其终端 (预算:12万元)

(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经销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营业执照;

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

纳税证明材料: 2018年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竞标,同样价格优先购买环保、节能产品。

5、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现场领取标书时间为: 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6、投标保证金:竞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叁佰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竞标人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保证金到账视为报名成功。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

7、标书投送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二室

8、联系电话:0795-3216796

联系人:华阳

9、采购单位: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军 电话:18907951298

10、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

1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行政审批局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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