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现就 东吴镇太白公园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招标投标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规定实施动,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方式:委托代理招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标段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要求、最高限价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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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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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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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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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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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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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镇太白公园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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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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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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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7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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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一 ) 符合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 ,且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
1. 提供期限: 2018 年 8 月 28 日至 2018 年 9 月 4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
2 . 采购文件提供方式:
2.1. 供应商直接登陆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18年9月4日下午16:30前缴纳标书费, 并至电王先生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 (电话:0574- 28830072/0574-28830650),未在规定期限 缴纳标书费并致电确认的视为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2.2. 未能网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王先生,电话/传真:0574-28830072/0574-28830650。
2.3. 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将被拒绝。
3 .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为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快递费,代理机构不对 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所投标段号) 。 户名: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开户 银 行、帐号:宁波银行总行营业部、 12010122000560368 。 财务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七、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2800 元人民币。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东吴支行;
银行账号:8120 0101 3020 21807;
到帐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14:00时(北京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进出;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8 年9月21日14:00 (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东吴镇广电站二楼)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将于 2018年9月21日14:00 (时间) 在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东吴镇广电站二楼) ,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及报名表下载地址: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邬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489288;
代理机构: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 20 楼 2002 室。
联系人 (本项目联系人) :王泽、潘佳琼 ;
联系电话: 0574-28830072 ;传真: 0574-28830650 ;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附件: 招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