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京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及集中控制型疏散指示系统设备安装工程I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及集中控制型疏散指示系统设备安装工程I标段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15】8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10座正线车站及相邻区间、控制中心、备用中心、车辆段; 合同估算价 5241.98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696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北京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及集中控制型疏散指示系统设备安装工程I标段,具体包括: 包括北京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10座正线车站及相邻区间、控制中心、备用中心、车辆段的由招标人提供的FAS、气体灭火及集中控制型疏散指示系统设备以及投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配合消防检测、配合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等(消防资质承揽范围内)。
2.6其他 最大单体面积为87014.7平方米。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 资质, 具有已竣工的投资规模500万元(含)以上FAS或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或地铁、轻轨工程中FAS或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凡是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3.5 备注说明: / 。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备注说明: 。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8 年 09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09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在 www.bcactc.com 报名。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8 年 09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09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在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室 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09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01室 。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650米路北轨道交通大厦A座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 |
邮编:/ |
邮编:100029 |
联 系 人:王有珩 |
联 系 人:刘晓玲、赵飞 |
电话:82250529 |
电话:13810996334 |
传真:/ |
传真:8225365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bjjyzbb@163.com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0000 |
开户银行:0000 |
账号: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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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