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安河北分局智慧平安示范社区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河北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01日 15: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01日 00:00至2018年09月07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26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 ||
预算金额 | ¥573.7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小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88262027-806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82640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瑞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88262027 |
1、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如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需具有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需具备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4、提供2017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如因投标人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在开标当日(2018-9-26)14:30前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