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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司法局项目编号【2018】13号吉安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9-05 来源:江西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本级采购招标

依据吉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吉安市司法局委托,就“吉安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法正政采[2018]13号]采购项目以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吉安市司法局

二、项目编号:法正政采字[2018]13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元)

交货期

吉安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批

180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务发票凭证和缴纳社保发票凭证的原件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的原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6.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的投标人(详见http://www.jxsggzy.cn/web/网站通知公告中办理通知);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二〕获取时间: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 9月25日9:30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三〕 获得方式: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下载,同时采购人将在以下指定网站发布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

2.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 );

3.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aprtc.gov.cn/);

六、 投标费用:

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天17:00前到账且须从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分公司或办事处)转入新点系统虚拟账户。投标保证金进账须注明“法正政采字[2018]13号”投标保证金字样,以便查对核实,否则后果自负。采取电子系统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请各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登入系统后由下列任意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收款单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2)缴纳成功的投标人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提交监管部门审核通过,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4)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4009980000 或易工 18979667864。

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把履约保证金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上;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十八个月后无息退还。

4.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两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 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 2 0 1 8 年 9月25 日9:30

八、招标公告公示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其后上传通道将关闭。

开标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资格证明文件除投标文件内提供外,投标人还须将“资格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缴纳保证金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单独递交并在开标 现场审查。

十、 开标时间、地点

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第四开标厅开标,投标须安排人员携带 CA 数字 证书准时出席,采购人不接收任何因投标人原因迟交的投标文件。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吉安市司法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96-8327254

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B座6楼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5216241116

邮箱: 1755954053@qq.com

地址:吉安市青原区财富广场1栋A2347号(火车站旁)

2018 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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