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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公安局警务通通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18-09-07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

集安市公安局警务通通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集安市公安局警务通通信服务项目》已由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部门集中采购2018-98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集安市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集安市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集安市公安局警务通通信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LNFYZBDL-JL18-206C;
(3)招标内容:警务通通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金额:人民币170.0050万元(¥1,700,050.00元);
(5)供货期要求:合同订立后30天之内完成;
(6)供货地点:集安市公安局;
(7)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内采购清单的技术参数、技术要求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相关的电信运营商;
(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投标人资格声明;4)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9月07日至2018年0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地点:到集安市北城小区16号楼3单元1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原件或五证合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近三年(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三年(2016-至今)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近三年(2016-至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29日上午10:0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7008号国盛大酒店13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本项目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9日上午10:00分整,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7008号国盛大酒店13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信息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集安市北城小区16号楼3单元1楼
联系人:褚工
邮箱:67185376@qq.com
电话:15398784028、18243593033

招标人:集安市公安局
地址:集安市黎明街1159号
联系人:李警官
电话:0435-6222101


2018年09月07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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