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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住院部、门诊楼、原卫生局办公楼、妇保中心)消防设备维保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2018-09-07 来源:浙江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编号: SXJHCG-2018-N0118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 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01标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住院部、门诊楼、原卫生局办公楼、妇保中心)消防设备维保项目(重招)

¥ 120000元(2年)

¥1200.00

三、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投标人需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二级资质及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3.未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五、报名

1.报名:2018年9月07日 至 2018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6:3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288号现代大厦B幢910室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18年9月27日16:30时之前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采购机构提出。

3.具有投标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备查)。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9月28日14: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288号现代大厦B幢910室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年9月28日14:30时整在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288号现代大厦B幢910室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交至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名称: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01000168894135,开户银行: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迪荡支行)。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收据请在开标前或开标时向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领取)。

九、 招标公告发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十、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李玲玲 057585220681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姚新琴 057585081491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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