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重庆市民政局高拍仪及数字证书采购 | ¥3,708,000.00 | 1 | “四合一”高拍仪(含身份证阅读、指纹读取、文档拍摄和人像拍摄),数字证书(确保安全登录、操作留痕和责任追究的重要设备)。 |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工商注册地在重庆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资质种类为乙级及以上;工商注册地不在重庆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资质种类为甲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9月8日 至 2018年9月14日 17: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9月8日-2018年9月14日17:00(工作时间)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2.1.1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必须是投标人户名)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 名: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
账 号:123907228910802
2.1.2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渝北区金科中华坊登记并购买。
3.报名方式: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3.1非现场报名方式:
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扫描后发送至309905144@qq.com(邮箱)。
3.2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科中华坊,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9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9月29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8年9月29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重庆市民政局
采购经办人:於友洪
采购人电话:023-88953752
采购人地址: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
代理机构: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康婷
代理机构电话:023-6399333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一号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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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高拍仪及数字证书采购 | ¥3,708,000.00 | 1 | “四合一”高拍仪(含身份证阅读、指纹读取、文档拍摄和人像拍摄),数字证书(确保安全登录、操作留痕和责任追究的重要设备)。 |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工商注册地在重庆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资质种类为乙级及以上;工商注册地不在重庆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资质种类为甲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9月8日 至 2018年9月14日 17: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9月8日-2018年9月14日17:00(工作时间)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2.1.1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必须是投标人户名)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 名: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
账 号:123907228910802
2.1.2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渝北区金科中华坊登记并购买。
3.报名方式: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3.1非现场报名方式:
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扫描后发送至309905144@qq.com(邮箱)。
3.2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科中华坊,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9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9月29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8年9月29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重庆市民政局
采购经办人:於友洪
采购人电话:023-88953752
采购人地址: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
代理机构: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康婷
代理机构电话:023-6399333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