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配套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鄂采计[2018]-2336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项目业主为 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招标内容:远程提讯系统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的采购、安装、运输、检验、人员培训、试运行及其他售后等相关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2招标编号:HBJHY-XY-1896006 2.3总投资:130万元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远程提讯系统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系统无缝对接。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系统集成和运行维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就上述情况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8年9月11日9:00至2018年9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 4.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4.5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0日 9 时30分,地点为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号开标室(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交易中心名称及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5号 联 系 人:魏志忠 电 话:180622596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3号 联 系 人:李骁 电 话:13886231858 |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配套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鄂采计[2018]-2336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项目业主为 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
2.1招标内容:远程提讯系统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的采购、安装、运输、检验、人员培训、试运行及其他售后等相关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2招标编号:HBJHY-XY-1896006
2.3总投资:130万元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远程提讯系统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系统无缝对接。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系统集成和运行维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就上述情况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8年9月11日9:00至2018年9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
4.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4.5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0日 9 时30分,地点为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号开标室(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交易中心名称及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5号
联 系 人:魏志忠
电 话:180622596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3号
联 系 人:李骁
电 话:1388623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