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智慧政务公共信息导引系统的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委托,就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智慧政务公共信息导引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CNDL201847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智慧政务公共信息导引系统 |
1 |
批 |
29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8-09-11至2018-09-1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8-09-21 15:00
七.投标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 :2018-09- 21 15:00
九.开标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3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工行苍南县支行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企业简介及售后服务介绍; 3、报名登记表。
3.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4.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十二联系方法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696867
传真:0577-85695867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