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邀请
受绵阳市公安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等相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视频图像处理分析系统(第三次)”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视频图像处理分析系统(第三次)
2.项目编号:MYZC竞(2018)55号
3.采购内容:50%氯硝柳胺乙醇胺盐可湿性粉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一、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四、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 17日17:00止(北京时间)。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fcg.my,gov.cn)在网上服务流程第一步“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在第二步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8年9月 21日 13:30(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详见一楼交易受理大厅LED显示屏。
八、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公安局
地 址:绵阳市解放衔17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890100255 0816-2498083
采购代理机构: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邮 编:621000
系统故障申报:0816-2860938 马先生
网上注册、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
宜昌百思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0717-6251851
政府采购科(采购文件编制):0816-2335356
交易受理科(保证金退还):0816-2735287
交易组织评审科(开标、采购项目组织、发布项目结果公告;发放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制作和发放付款通知书):0816-2865208
现场监督科(接受标后情况反映和质疑):0816-221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