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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科技法庭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9-18 来源:辽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市区采购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科技法庭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科技法庭建设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

项目名称: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科技法庭建设采购项目

1.3

招标编号:HFCG2018-0902

1.4

采购预算:270.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 财政资金(万元)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总预算资金(万元)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科技法庭建设采购项目 270.000000 0.000000 270.000000
1.5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天公布。

1.6

招标内容:金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科技法庭建设(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本次招标内容中的书记员电脑、审判员电脑、平板电视、桌面显示屏要求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四期)》内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投报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1.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现场审核

2.2

截至2018年10月10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3

报名其他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2018年10月10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文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到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8年09月17日起至2018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802室;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科技法庭建设采购项目 50000.00 2018年09月30日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1日13:00至2018年10月11日13:45;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六 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1日13:45:00;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九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1日14:15:00

 

(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六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金州区民主街21号

  地址:

大连市中山路145号

  邮编:

 

  邮编:

116000

  联系人:

王武刚

  联系人:

宁达

  电话:

0411-87786118

  电话:

0411-8361274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dlhfzb@163.com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自2018年09月17日起,至2018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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