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财务信息化系统项目(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3.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一) |
采购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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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何先生 |
联系电话:8511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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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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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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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小姐、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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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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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 |
联系电话 020-87258495-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