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9月19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补遗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询价保证金。
(四)询价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楼2会议室。
(五)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9月26日北京时间15:00分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北京时间15:30分。
(七)质疑时间:2018年9月20日18时00分前,书面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八)答疑时间:2018年9月21日18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九)询价开始时间:2018年9月26日北京时间15:30分。
询价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潜在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资料时通过现场缴纳;中标供应商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询价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八、联系方式
(二)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马廷勇、薛承刚
电话:41420225、41410232
手机:13708309145、13508313196
传真:41412046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大道48号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5、会议试点终端《检测报告》
6、自主云平台,自主研发平台,拥有完全自主产权(含所属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相关部门及检测机构详细证明材料。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9月20日 至 2018年9月25日 18: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官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公告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6日 15: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9月26日 15: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楼2会议室
询价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6日 15:30
询价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楼2会议室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张玲
采购人电话:0234141023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东林大道48号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9月19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补遗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询价保证金。
(四)询价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楼2会议室。
(五)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9月26日北京时间15:00分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北京时间15:30分。
(七)质疑时间:2018年9月20日18时00分前,书面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八)答疑时间:2018年9月21日18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九)询价开始时间:2018年9月26日北京时间15:30分。
询价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潜在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资料时通过现场缴纳;中标供应商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询价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八、联系方式
(二)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马廷勇、薛承刚
电话:41420225、41410232
手机:13708309145、13508313196
传真:41412046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大道48号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5、会议试点终端《检测报告》
6、自主云平台,自主研发平台,拥有完全自主产权(含所属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相关部门及检测机构详细证明材料。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9月20日 至 2018年9月25日 18: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官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公告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6日 15: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9月26日 15: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楼2会议室
询价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6日 15:30
询价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楼2会议室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张玲
采购人电话:0234141023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东林大道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