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综合楼改造及新增设施设备工程和审判业务智能化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已由曲靖市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综合楼改造及新增设施设备工程和审判业务智能化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旺招字QJ18295-0102
2.2招标内容: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综合楼改造及新增设施设备工程和审判业务智能化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2.3招标范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综合楼改造及新增设施设备工程和审判业务智能化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进度、费用控制和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具体内容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2)保修阶段监理: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具体内容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3)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其它服务内容。(4)材料、设备以及设计变更的控制。确保材料、设备不经监理检验合格不得使用,控制设计变更不得随意降低标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实施合理化建议须经业主和设计签字认可后方可执行。
2.4招标规模:(1)维持原1号楼总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不变,改造内部设施为审判业务楼;维持原2号楼总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不变,改造内部设施为综合楼,配套安装网络、空调等设备。项目计划投资2957.90万元。(2)对智慧诉讼服务中心系统升级、信息发布、科技法庭、1号法庭多功能会议系统、自助调解系统、法律援助系统、司法数据管理系统、审判委员会系统、执行指挥中心系统、案件合议系统、信息公开系统和综合布线和安全防范等进行升级和设备更新。项目估算投资1325.58万元。
2.5项目实施地点: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
2.6监理服务期:施工合同工期+3个月(含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7质量要求: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采购预算:7956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
(4)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5日至2018年09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城南片区南江花园斜对面(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备档)。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8:30-9:00。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曲靖市金利花园酒店七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www.yngp.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子午路
联 系 人:许处
联系电话:0874-3227263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曲靖市城南片区南江花园斜对面
联 系 人:樊利华
联系电话:0874-3218199
传 真:0874-3218199
邮政编码:6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