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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福利中心消防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9-26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政府采购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福利中心消防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濠江区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濠江区福利中心消防改造项目(项目编号:PZH018B033)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加磋商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18B033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濠江区福利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汕头市濠江区。主要内容为消防报警、喷淋、给水系统、消防水池、泵房土建。

2、项目规模:对汕头市濠江区福利中心进行消防改造,中心共四层建筑,每一层建筑面积为597.60㎡。

3、招标范围:根据汕头市濠江区民政局“汕头市濠江区福利中心消防改造项目”方案图纸,招标说明、设备清单等内容所包含的工作。总包所有用于本项目的施工材料须达到消防部门认可,并负责配合本项目的改造内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的所有费用。具体的改造范围界定和内容详见图纸及预算报告书。

4、项目工期:本项目除消防水池须在设计图完成之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外,其它部分须在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包括设计图完成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04,697.73元,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9,147.55元(其中设备采购及安装779,147.55元;消防水池、泵房土建工程暂估230,000.00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6、项目保修期:本项目保修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响应供应商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在响应供应商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在响应供应商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6、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9月25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9、响应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8年10月10日下午15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磋商时间:2018年10月10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公告期限: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7日(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濠江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4号

采购人联系人:彭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7380226

采购人传真:0754-8738022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蓝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濠江区民政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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