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联防指挥中心信息化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联防指挥中心信息化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2018ZCZB-2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坤
项目联系电话:183105693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站毛家湾胡同甲13号
联系方式:王传斌010-651293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坤1831056938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联防指挥中心信息化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
1. 本次招标范围北京站地区管委会联防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北京站管委会联防指挥中心信息化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深化设计、供货、运输、仓储、交付、前端点位施工和安装、调试、软件开发部署、联调、试运行、开通、培训、技术文件归档、设备质保的等全过程管理)等全部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人民币贰拾捌万陆仟陆佰伍拾捌元壹角玖分(RMB286658.19元),超过财政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地 址:北京站毛家湾胡同甲13号
联 系人:王传斌
电 话:010-65129369
地 址:
邮 编:100061
联 系 人:任坤
联系电话:1831056938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承揽本项目的经验与能力;
3.投标时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5.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日9时20分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被授权委托人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被授权委托人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6658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9:00至2018年10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承揽本项目的经验与能力;3.投标时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5.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8日 09:20
五、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18日 09:2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