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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电子文件管理统一平台及数字档案馆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2018-09-27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现就鄞州区电子文件管理统一平台及数字档案馆升级改造项目(应用系统开发)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ZJZC-181034

二、项目概况及简要需求:

子包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

鄞州区电子文件管理统一平台及数字档案馆升级改造项目(应用系统开发)

项目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业务模块开发,项目实施及最终验收。

200万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投标人资格条件,且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二)特定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

1、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的“政府采购注册”栏目中注册成功后登录“采购交易登录”栏目,在系统内找到相应的采购项目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后,需在10月12日16时00分前确认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售后不退。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和《鄞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注册指南》。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五、公告期限: 自2018年09月26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整。各供应商以本单位账户通过网上转账、电汇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公对公转账形式),按照鄞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采购业务—费用管理—费用到账情况”模块中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点击缴费,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后,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要求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特别提醒: 1、缴纳说明单每个包件每家单位都是独立唯一,而且缴款账号也是唯一;2、缴款时必须根据缴纳说明单中的缴款账号进行缴纳;3、缴款金额必须足额并一次性缴款;4、缴款之后请各经办人务必进入交易系统的“费用到账情况”确认保证金缴纳状态,确认缴纳状态是否为“到账成功”;5、出现“未到账成功”请马上与软件公司联系核实情况,联系电话:18268554576。

供应商在系统中操作不规范,使得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系统无法确认到帐而导致被认定为该项目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或(2018年10月16日09时00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详见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详见电子显示屏)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其他重要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注册登记,否则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投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和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gjy.nbyz.gov.cn)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

4.本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档案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王明、林叶、周健

联系电话:0574-87525684 联系电话:0574-27820691/0571-81061831

邮箱:tender01@126.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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