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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视频会议系统扩充改造-核心设备采购

2018-09-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视频会议系统扩充改造-核心设备采购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视频会议系统扩充改造-核心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2018-ZS15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978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22202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小姐0592-2297861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 设备名称:高清视频会议终端(一);品牌型号:华为、 HUAWEI TE30;数量:1套;

2. 设备名称:高清视频会议终端(二);品牌型号:华为、 HUAWEI TE60;数量:6套;

3. 设备名称:音视频矩阵;品牌型号:讯维、XW-VGA0808A;数量:7台;

4.设备名称:高清视频会议摄像头;品牌型号:索尼SONY SRG-HD1;数量:12台。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定品牌定型号的单一来源采购,允许不同供应商提供同样产品进行价格竞争。

三、开标时间: 2018年09月30日 15: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五、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供应商应办理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4)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小姐,电话:0592-2202255 2207755

报名邮箱:2048632559@qq.com

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其他:

(1)标书费缴交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供应商报名表》发至以上报名邮箱,并致电胡小姐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办理报名手续且取得纸质版采购文件视为报名成功,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供应商报名表》格式可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www.xmzfcg.gov.cn)中本项目公告的附件下载。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报名的供应商仍应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5.6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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