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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蒙古纪委监委执纪监察业务用房二期工程电教系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8-09-28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开、邀请)公告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纪委监委执纪监察业务用房二期工程电教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受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内蒙古纪委监委执纪监察业务用房二期工程电教系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纪委监委执纪监察业务用房二期工程电教系统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8]12933号

采购文件编号:NZC20180596

2、内容及分包情况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

预算(元)

01

内蒙古纪委监委执纪监察业务用房二期工程电教系统

1批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687,467.00

预算总金额: 687,467.00元,大写:陆拾捌万柒仟肆佰陆拾柒元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9月27日 09:00至2018年10月08日17:00,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nmgzfcg.gov.cn),“安全证书办理”栏目办理入库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安全证书(CA)”在“新平台登陆”入口上网报名。在采购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并阅读招标文件。

2.办理注册、获取“安全证书”、电子标书制作等业务的供应商请务必统一加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nmgzfcg.gov.cn)QQ群(580806810)进行技术支持及业务咨询”。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安全证书(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网(www.nmgzfcg.gov.cn)“新平台登录”入口,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递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回执凭证,逾期未完成递交的,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的刻录光盘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开标地点密封递交,逾期未送达的,将拒收。刻录光盘只在启动开标应急程序时启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 09:30时前

投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23日 09:30时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大厅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2号楼507室

邮政编码:010050

联系人:苏雅拉图

联系电话:0471-6945897

 

采购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呼和浩特北街青城巷48号

邮编:010015

联系人:张乐乐

联系电话:15024919464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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