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购置执法站窗口固定视音频监控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购置执法站窗口固定视音频监控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 XM-00000071021807162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钰春、姚冲、金珊(业务六部)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40、841、8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联系方式:谢警官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3509799-840、841、84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购置执法站窗口固定视音频监控设备
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类型 | 数量 |
1 | 宽动态红外筒机 | 163 |
2 | 16路硬盘录像机 | 37 |
3 | 拾音器 | 163 |
4 | 交换机(含2对光模) | 37 |
5 | 定制支架 | 163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5.1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9日 09:00至2018年10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3日 14:30
五、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23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