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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第二民族高级中学校园安全监控设备系统更正公告

2018-09-30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更正公告
  • 1、项目名称: 从江县第二民族高级中学校园安全监控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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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原项目名称: 从江县第二民族高级中学校园安全监控设备系统
  • 3、项目编号: GZEF(采)2018-233
  • 4、项目序列号: GZEF(采)2018-233
  • 5、项目联系人: 刘杰
  • 6、项目联系电话: 18084509807
  •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8、首次公告日期: 2018-09-30
  •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一、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从江县第二民族高级中学校园安全监控设备系统的公告”中的第八点第一条(一)一般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正为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2.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注:如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印有社会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3.供应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4.提供供应商自身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从江县第二民族高级中学校园安全监控设备系统的公告”中的第十六点第二条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不含附带产品),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更正为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人产品(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3 分(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 11、ppp项目: 否
  • 12、采购人名称: 从江县第二民族高级中学
  •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公司(凯里市风情大道嘉瑞禾维景酒店B栋A区三楼,佳和盛世三期对面)。
    • 项目联系人:谢显丹
    • 联系电话:0855-82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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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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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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