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172018150299
1、营口市公安局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项目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营行审发【2017】210号),招标人为营口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公安大数据中心(公安信息实战平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合同估算价:1500.00万元
3、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4、建设地点:营口市。
5、招标范围:采购公安信息网数据、公安专网数据、公安外部数据、互联网数据、多媒体数据等。
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上述采购内容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7.2.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7.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注: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9日至 2018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网上报名后,请于2018年9月29日至 2018年10月11日,每日8:30时至 11:0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10、投标保证金:30.00万元(人民币,电汇或银行保函)
收款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持银行回执单到招标代理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 年 10月23日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l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1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4、发布媒体:本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公安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中兴里九号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417-265526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杨盼盼、罗雯霏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6/090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