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京华信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司法局的委托,对其顺义区司法局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2018ZBC-007
2、项目名称:顺义区司法局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130万元
(批复编号:年初批复[2018]第0101号)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报名时间:自2018年10月8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8年10月8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报名地点:北京华信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府前街北法信段6号)。
8、招标文件售价:纸质版¥500元/本,如需电子版另加¥50元。最终以纸质版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30日08:30~09:00(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府前街北法信段6号。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效的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收取其社会保障资金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收取其税收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须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中所述文件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审查。
14、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华信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信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府前街北法信段六号
邮 编:101300
电 话:010-60406196
电子信箱:huaxinheng888@126.com
联系人:汪帅
开户名:北京华信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山街支行
账号:0200041209200148148
(注:此账户仅限交纳投标保证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