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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龙观派出所业务用房弱电智能化系统的采购公告

2018-10-08 来源:浙江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龙观派出所业务用房弱电智能化系统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8-1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龙观派出所业务用房弱电智能化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18NBHSC159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标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价(万元) 采购单位
一 龙观派出所业务用房弱电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1批 114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说明: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信息记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 年10月15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2、供应商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7578;
3、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经过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报名的,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不接受现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14:00时,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8 年10月30日 14:00时。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www.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ggzy.haishu.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574-81987103
采购机构: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岑老师 电话:0574-83890133 传真:0574-87258958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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