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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联网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10-09 来源:湖北荆州省级招标(采购)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联网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8]-24161号的要求,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就该院驻所检察室联网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XCG2018-43

二、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联网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音视频监控大屏显示、后端存储系统,监控中心装修装饰,综合机房建设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为70万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含采购相关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无不良诚信行为记录。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8年10月9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下午5:00止(工作时间)到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每份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②《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③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2018年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三个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以上资料留存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⑤⑦需提供原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9:00时开始受理)前递交至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地点: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评标室(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农行办公楼六楼)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伟 电 话:0719-723517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妹、杨兴 电话/传真:0719-7232925

收款单位全称: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郧阳支行 账 号:17204801040006269

 

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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