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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违法鸣笛抓拍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10-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违法鸣笛抓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违法鸣笛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HGJ2018-2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21737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珠海香洲

联系方式:陈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香洲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编号: ZHGJ2018-208

二、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违法鸣笛抓拍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叁拾伍万玖仟伍佰伍拾壹元伍角玖分(¥359,551.59);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违法鸣笛抓拍系统采购项目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完工期: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省外投标人须提供备案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2、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95515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0日 09:00至2018年10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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