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财政局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195000 元
二、政府采购编号: CSXZCJ-DY2018-FW023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增强预算执行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73号)和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县级财政部门应于2016年底前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改进预算管理制度,需要我局出台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监控内同、监控方式、职责分工以及违规处理等。其次,要在现有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基础上,建设一套国库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财政资金支付清算过程,并实行系统自动受理与智能预警、人工核查相结合,对预算执行中的动态趋势进行分析,对各环节反映出的信息进行判断、核实、处理,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违规、不规范支付行为,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最大限度保证财政资金安全,也从而形成一套集数据集中、智能预警、动态监控、对比纠错、综合分析与一体的新系统。通过本系统的应用,可以全面提升财政监督效率,有效降低资金支付风险。
采购需求描述
项次 |
名称 |
功能模块/详细描述 |
数量 |
1 |
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 |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监控,通过监控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及时发现和有效查处违规或不规范操作问题,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从而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支付行为。 按照财政部门对动态监控的要求,经分析对动态监控的业务主要分规范类、核实类、预警提示类: (1)规范类规则主要是控制和完善单位对财政资金的规范性,比如中央规定的政策和各地对资金的一个明确的使用方法,制定了它的支出方式,单位不能随便使用,必须按照规则制定的模式来。只有单位在把信息填写正确以后才可以送审,不需要财政干预。 (2) 核实类规则主要控制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情况,核实类数据如果违规的话,单位不能对数据进行任何操作,必须要经过财政处理完以后才可以进行后续操作,财政处理分为两种情况,一、通过:财政通过以后单位才可以走后续的流程。二、拒付:财政拒付以后,单位只能把数据作废,额度会退回,单位需要重新录入。 (3)预警提示类规则主要是满足预算单位或财政用户进行相关业务的预警提示的需求。如“三公经费预警”、“公务卡使用比列不足预警”、“国库存款余额预警”、“债务还本付息到期提前预警”。 |
1套 |
2.地址: 长沙市五一大道供销大厦 906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8年10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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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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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本项目基于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研发,出于数据安全保护、成本研发及保持服务、业务一致性与连续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原系统运维服务商承担研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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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刘建军 |
长沙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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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宏 |
湖南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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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为民 |
国防科大 |
六、公示期限:自 2018 年 10 月 0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长沙县财政局
地 址: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011222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地 址: 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0731-84072937
3、财政部门名称: 长沙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 李科长 联系电话:0731-84025291
2018年 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