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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第四中学等三所学校安防工程

2018-10-11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宝坻区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宝坻区第四中学等三所学校安防工程 (项目编号:宝坻区〔2018〕135915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宝坻区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委托, 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2018年宝坻区第四中学等三所学校安防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8年宝坻区第四中学等三所学校安防工程
2.项目编号:宝坻区〔2018〕135915号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专业施工 防撞柱、监控、张力围栏、访客系统等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参数及工程量清单 200.74
 
三、项目预算
200.7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在有效期内;(四)本标段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五)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2)供应商应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 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六)本地供应商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年度《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 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供应商须在中标后应办理《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 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七)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10-11到 2018-10-18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18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每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介绍信到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10-22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10-22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18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工
2.联系电话:022-2745746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宝坻区火车站路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邸老师:2922600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18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7457468、1382191933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宝坻区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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