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纪委新建武警营房等执纪审查设施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纪委新建武警营房等执纪审查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辽发改投资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省纪委新建武警营房等执纪审查设施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白塔镇大羊安村,基地北邻富兴路,东临小羊街,地块南侧为辽宁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 。
2.2工程规模:
专业工程: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2.3合同估算价为 469.8 万元。
2.4招标范围:省纪委新建武警营房等执纪审查设施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11 月 10 日开工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171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体单位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具备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级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6.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 9 时 00 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