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核心先导区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C-01-2地块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 ||||||||||||||||||||||||
2018-006377-0908-185s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为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核心先导区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C-01-2地块消防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徂汶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核心先导区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C-01-2地块消防工程位于徂徕山汶河景区,建筑面积306193.92m2,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计划工期70日历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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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第一、二标段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第三标段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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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 4.2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点击查看→附件下载)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与山东CA认证中心代办处联系(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北10米,联系方式:杨女士 1866084702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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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投标企业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700元/份(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收取),售后不退。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6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开标厅(泰安市花园路3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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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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